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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套复合油烟净化系统(延吉)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20:10:46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套复合油烟净化系统(延吉)二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套复合油烟净化系统(延吉)二次;

  2.2 招标范围:延吉卷烟厂职工食堂油烟净化系统的采购与安装。包括原油烟机及管道的拆除,更换新油烟系统的安装及恢复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供货安装期,具体期限按照合同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上述3名人员须由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在禁入截止期满前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员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1本项目采取现场获取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法人投标无需提供);4)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获取方式: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网络获取方式:须发送以上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做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做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检查,投标人资格审核检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3时30分。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